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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陕西 领跑全国!
  • 作者:西安日报
  • 发布时间:2020-12-03 07: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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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已累计退耕还林还草4106万亩,其中,“十三五”时期285万亩,成为全国退耕还林还草“第一省”,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到45%以上,“绿色陕西”已初步建成,国土增绿领跑全国。

秦岭翠华山

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时期陕西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综合治理沙化土地525万亩,固定或半固定流动沙地860万亩,成为全国唯一“拴牢”流动沙地的省份。继宝鸡之后,西安、延安、安康、商洛、汉中、榆林相继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近年来,我省营造林3694.5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到45%以上,沙区植被覆盖率达到34.8%。

秦岭深处

我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也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范围内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791种、种子植物4400余种;第四次大熊猫调查显示,大熊猫野外种群345只,增幅、密度居全国之首,“十三五”期间大熊猫人工繁育突破30只,陕西成为第三大大熊猫繁育基地;朱鹮保护被誉为“世界拯救濒危物种的成功典范”,种群数量发展壮大到5000余只;野生植物保护力度增强,已登记的72.7万棵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秦岭国家植物园正式开园,成为全球面积最大、最具自然特征的植物园。

在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我省秦岭生态保护模式也持续升级,“十三五”期间,修订实施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挂牌成立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秦岭生态核心部分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实现大熊猫栖息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为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取得试点经验。(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龚伟芳)

我市印发关于落实

省市《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切实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2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关于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市、区县两级秦保部门要将落实省市《条例》情况作为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主要内容,加大考核和督导力度,切实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分别于2019年12月1日、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省市《条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检验,持之以恒地有效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把落实省市《条例》作为检验各级执行力的重要“度量衡”,按照重点任务分工逐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措施,将部门责任细化到处室,区县责任细化到镇街、村组,确保秦岭保护取得实效。其他区县和部门要按照省市《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行政职责,主动到一线巡查、执法,又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沿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秦岭保护主体责任。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区县两级秦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与考核考评职能,强化部门协作,切实肩负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条例》的落实与执行工作,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抓紧落实各项任务,及时报送信息与总结。市、区县两级秦保部门要将落实省市《条例》情况作为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主要内容,加大考核和督导力度,切实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端)

图片来源:东方IC

编辑:安之

审核:彭彭

监制:天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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