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20-2605),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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