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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读《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 作者:全国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创新平台
  • 发布时间:2021-02-09 22: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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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就起草《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

2015年12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界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以及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基于国内绿色债券市场不断发展的需求,绿色债券市场标准有必要协调统一,尽可能平衡多方对于绿色产业判定的要求,推出一个综合性版本。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新版《目录》将进一步界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和领域,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并逐步实现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的接轨。

安永金融服务部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团队对新版《目录》做出以下整理和解读:

1)与现有政策衔接, 统一规范标准

新版《目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政策文件相衔接,而随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不断进步、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持续更新,新版《目录》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状况和生态环境特点等因素,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遴选方面更加科学规范。

与此同时,通过借鉴国际化绿色项目、绿色资产分类的主流标准,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绿债市场投资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外资参与我国绿色金融领域投资,更好地推动绿债市场的发展。

我们注意到,新版《目录》坚持以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作为项目甄别的基本原则,以能够形成债券支持的绿色资产为筛选的基本维度,科学确定绿色债券支持的领域,提升中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给绿色项目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参考认定标准,增强了绿色债券投资者的辨别能力,有助于控制绿色项目投资风险,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规范。

2)细化项目分类层级, 科学遴选产业类别

新版《目录》共有6个一级目录、25个二级目录、48个三级目录、204个四级目录。四级目录已经具体到项目名称,并附带对该项目的说明或条件。具体内容方面,新版《目录》做了深入细化的分类,主要沿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结构,6大领域分类保持一致。其中,一级分类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类。

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相比,在类别划分和涵盖范围上有较大变化。比如,新版《目录》将节能、污染防治整合到节能环保产业这一大类中;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对应至清洁生产大类;清洁交通整合到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大类;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整合到生态环境产业大类;与此同时新增绿色服务这一大类。

二级和三级分类延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增加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有关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分类层级,并扩展了农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支持项目范围,同时增加了绿色装备制造类项目。四级分类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三级分类名称保持一致,基本涵盖《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相关绿色产业和项目。

与2015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具有较大国际争议的类别,不再包含煤炭清洁利用和清洁燃油类别;铁路交通部分将客运铁路建设剔除,仅保留货物运输铁路建设运营和铁路节能环保改造;水力发电部分仅保留大型水电项目。

3)加强覆盖程度,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

新版《目录》做到了对绿色产业上、中、下游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兼顾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链条的完整性及目录自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涉及的部分项目相关的贸易和消费融资活动也纳入新版《目录》支持范围,进一步支持下游贸易商或企业采购绿色标识产品,实现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有效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目录》四级分类中剔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类别,体现出中国绿色金融在支持污染防治和资源高效利用的同时,更加关注应对气候变化,而这与中国对于落实《巴黎协定》的承诺是高度一致的。国内外绿色金融界对此变化将会产生十分积极的反应,由此有助于提升中国在绿色债券标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促进相关标准的国际化接轨。

新版《目录》征求意见稿致力于统一绿色产业项目判断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标准涵盖范围和内容都较为全面,具有重大意义。一旦正式目录出台将立即适用,发行方和认证机构等都有必要尽快熟悉2020版目录,推动国内绿债市场发展。

安永,作为绿色债券原则(GBP)、社会债券原则(SBP)、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SBG)的制定方——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在大中华地区第三方认证机构中的唯一会员,气候债券标准(CBS)制定方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认可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理事,也是中国大陆唯一一家可以同时使用ISAE3000和AA1000双认证标准的机构,致力于为发行人提供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发行前认证和发行后年度认证等服务,并在绿色资产证券化(ABS)、社会责任ABS、可持续发展ABS、绿色产业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衍生品等多个绿色金融领域开展业务。

安永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国家绿色金融政策落地,助力中国银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更优美的环境及更美好的商业世界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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