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18日讯 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创建目标,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占比力争达到70%以上,其中哈尔滨市力争达到90%以上。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方案要求,各地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鼓励各地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商品住宅的绿色等级。推动绿色建筑立法,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落到实处。
要求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推广严寒地区装配式建筑适宜技术,提高装配式建造水平。大力推广普及低辐射镀膜玻璃、节能门窗、保温材料、高效空调、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高效节能绿色技术产品。在严格执行相关设计规范的同时,尽可能提升健康舒适、生活便利和环境宜居等绿色建筑性能,保障居民获得最大舒适度。要灵活选择屋面设计形式,加强外墙面、窗、屋面、檐沟、排水口等易发生渗漏部位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管控,适当提高屋面防水标准等级,提高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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