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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王力:探索乡村振兴的金融解决方案
  • 作者:银行家杂志
  • 发布时间:2021-01-07 22: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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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作为我国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当前是我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交汇的关键时期,“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重大判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催生巨大的资金投入和金融服务需求,还将为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实体经济创造历史机遇。

“十三五”期间,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

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从5.78万亿元增加至7.05万亿元;同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从11422元增加至16021元,增速与城镇居民保持同步。如果考虑到农村收入水平基数低,则这一比例的收入增幅对金融服务的边际增量需求更为可观。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04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398万个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全国主要农产品产量实现持续增长,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不仅为乡村振兴创造了物质条件,也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带来了庞大的市场需求。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根据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据,我国农村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19年5月,全国行政村4G移动网络覆盖率超过98%,农村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快速提升,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十三五”期间,我国金融科技和互联网新金融业态蓬勃发展,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在移动支付、小微信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技术经验完全可以平行迁移到农村金融服务场景。

三农要素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生产要素流通市场体系。在金融机构最为关注的产权资本要素流通方面,以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为核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产权流转试点稳步推进,目前已取得重大制度性突破。以农村土地信托等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加快了农村统一完善高效的要素市场形成进程。农村产权市场的系列改革成果,为金融资源对接乡村振兴需求提供了丰富的推广经验。

乡村振兴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底,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高达1.8亿人次,庞大的外出务工群体不仅为农村带回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同时还将先进的生产生活理念带回农村。农村的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正加快普及,“淘宝村”已遍布全国各地。与此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及对农村居民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诚信教育活动成效显著。目前,覆盖城乡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日趋完善,随着农村诚信守法意识的深入人心,开展农村金融业务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众所周知,我国三农问题历史因素叠加自然条件,导致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资本化造血能力严重不足,普遍存在金融供给缺位和金融抑制现象。金融供给不足导致了巨大的资金缺口,直接反映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因此,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乡村振兴,必须认真研究当前三农面临的突出问题。

首先,研究农村金融发展的业态问题。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态依然是以个体农户经营者为主,经营主体高度分散。这类市场对象不论是负债端的存款业务还是资产端的信贷业务,对金融机构来说都是典型的小微零售业态。因此,开展三农领域的金融产品创新必须要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业务分散缺少规模效应,边际展业成本偏高;二是客户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弱,信贷产品资产质量差、不良率高。

其次,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问题。如果从农村产业细分视角观察,可以发现农村经济主导的第一产业不同于第二、三产业,带有内部产业链短、外部关联性强的特征,也就是说第一产业细分业态的产业链上下游很少是第一产业,更多的是与第二、三产业关联的产业。在地域空间维度上,很多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已不单纯是第一产业,相当规模的第二、三产业正在兴起。因此,开发针对三农的金融产品,不能局限于农业的单一范畴,应跳出传统的农业“一产”局限,顺应发展新趋势,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方向发力。

再次,地域文化差异的农村金融问题。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是地域分割明显、资源禀赋差异巨大的地理空间,各地区不仅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层次参差不齐,而且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也各不相同。特别是农村地区法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许多地方的金融活动受制于既有习惯。因此,针对三农的金融产品开发要充分考虑农村的地域文化差异,尊重地方的传统风俗习惯,做到因地制宜“接地气”。

深入贯彻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乡村振兴可以聚焦以下问题:

完善政策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乡村振兴是具有显著正向外部性的民生工程,政府部门应向参与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奖励和政策保障,以弥补金融机构在开展三农业务时产生的额外机会成本。当然,政府补偿奖励并不意味着不计成本的补贴烧钱,而是根据乡村振兴中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金融需求特征,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研究财政资金、金融资源和农村自有资源之间协调配合的比例。在确保政府行为不越界、不缺位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和协同互补。金融功能弱化一直是制约我国农村产业深度融合的最大障碍。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应当立足改善本地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以强化产业生态圈的金融功能为抓手,切实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实现深度融合和协同互补。促进农村产业融合的关键是金融机构对农村产业龙头企业的精准扶持,不仅要为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还要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

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农村人口转移。基于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分散的现实情况,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村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是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金融机构可以对就地转化农村人口的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加大金融资源的倾斜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产业发展和保障性民生工程的融资需求方面,积极探索资产抵押证券化、土地信托和设立产业基金等创新融资模式,推动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发展。

创新延伸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主体小而分散,征信标的不足,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适宜大规模开展金融业务。但各类农业生产部门都根植于国民经济产业分工体系之中,农业生产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拥有诸多规模企业以及线上线下各类交易平台,上述主体完全可以为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提供隐形信用背书或者替代性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其在产业领域长期经营积累的供应链金融经验,积极开发符合农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属性的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利用科技手段解决农村金融痛点。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空间位置服务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解决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地域分散、单体业务规模小、风险高度集中和运营成本高等痛点问题。金融机构在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乡村振兴服务范围的同时,还应加强整合在农村金融业务经营中积累的数据要素资源,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在提升金融科技治理水平、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及建立科技服务平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金融创新精准支持开发式扶贫。金融机构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在精准扶贫领域发挥积极作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仅能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增收、摆脱贫困,而且还能通过金融支持手段帮助已脱贫农村人口提供外溢的金融需求。各级农村基层组织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整合金融资源,以信息、市场和技术等创新手段,帮助其增强自我造血能力,通过金融创新精准支持乡村振兴的开发式扶贫。

《银行家》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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