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6日讯(记者 刘浏)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南京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20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4126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完成江苏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8%和7%。
《实施意见》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开展低碳降耗管理、强化能耗智能管理、推广太阳能光伏项目、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配备、开展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共享循环利用、践行绿色工作生活理念、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增强碳排放管理能力、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实施绿色低碳考核评估,对各项任务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按机构序列排序。
《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政策支持,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逐年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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