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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论坛”顺利举办
  • 作者:上海第三中院
  • 发布时间:2020-11-26 0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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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2日,“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与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论坛暨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上海大学成功举行。本届论坛暨年会由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支持。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长三角地区省(市)法院、检察院、环保厅(局)等实务部门,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1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研究生,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代表10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论坛同时开通线上参会模式,实时在线人数峰值达8000余人。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主持开幕式,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段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法规处处长王炜,最高法院法研所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会秘书长韩德强分别致辞。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殷勇磊主持主旨发言环节。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翟勇以长江立法为主旨,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立法过程中涉及的长江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协调、长江生态治理指标标准确立、长江自然资源利用效率问题、长江污染防治措施设计等前沿内容。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法规处处长王炜以“环境立法现状及展望”为演讲主题,介绍了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计划和相关进程,提出未来环境立法关注点,是解决影响民生的环境问题、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将环保的信用管理纳入国家的信用管理体系,以及构建更为科学的环境制度体系。最后,王炜处长呼吁继续推进环境法法典化工作。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晓华以“环资审判‘三合一’实践”为题,介绍了环资审判案件的主要特点、总体情况、工作举措,阐述了自己对环资审判未来工作的设想。她在演讲中重点介绍了部分上海典型环资审判案例,围绕跨域司法协作、强化多元合作共治、创新环资审判机制推进审判工作等方面分享经验,并提出融合法律与技术、形成类案审判标准的设想。

在主题发言环节,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红生、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院长冯发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监庭庭长(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施佳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守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何春茜、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颜士鹏、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欢欢、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张璐、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晋海等作了专题发言。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红宣读本次论坛获奖论文及作者名单。论坛共评选出一等奖论文2篇,二等奖论文2篇,三等奖论文3篇,优秀奖论文6篇。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俞秋玮、姚敏撰写的《长三角一体化格局下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的实践与思考》获得一等奖,姚建中、张逸撰写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体系在环境侵权你案件中的借鉴与应用》获得二等奖,沈莉萍撰写的《环境行政处罚的现实困境与环境保护司法救济路径——以行民衔接为视角》获得三等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杨春林主持闭幕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俞秋玮作总结发言。

上海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文学国和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张梓太致闭幕词。

【来源:上海第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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