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绿色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碳中和-碳达峰-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科技项目-政策解读-专家咨询-园区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详情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二批)
  •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0-12-23 20:23:47
  • 911次

根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二批).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绿色大数据工程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绿色大数据工程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绿色大数据工程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中国投资协会 银监会 商务部 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