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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所属行业: 节能环保 招标需求:政府招标

2021-04-29 23:45:44浏览数:628人

沙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及4幢202房、204房、205房、206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2491

项目名称:沙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190223.98元

最高限价:27190223.98元,(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上限价,否则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沙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代理编号:HS2021CG009

(2)采购表编号:沙采(2021)028号

(3)项目内容:沙溪镇生活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详见用户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或 2019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内),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说明:①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及4幢202房、204房、205房、206房

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参与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08:30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09:30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申请人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

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2)已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2.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08:30至2021年5月20日上午09:3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号由申请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沙溪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760-8623884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及4幢202房、204房、205房、206房

联系方式:0760-8832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炜明

电 话:0760-88321998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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